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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八步区通报3起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 2022-01-05 11:42:45   浏览:102次  字号: [大] [中] [小]

1. 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永和村党员韦远飞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0年9月26日,韦远飞饮酒后驾驶未上牌摩托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韦远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大新社区党员周家剑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0年8月7日,周家剑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周家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大新社区党员崔华泰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2月8日,崔华泰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崔华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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