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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提升依法履职本领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1-05 11:34:41   浏览:109次  字号: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后,吴忠市纪委监委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行动、有序推进,多措并举促进《条例》深学热议,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全方位学习,凝聚思想共识。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专业学习与办案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条例》学习的实际效果。组织召开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责任、严程序、强约束。为全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配发《条例》单行本,把学习《条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周一集体学习例会,组织干部分章分节进行学习;积极组织委机关45人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班直播共享课程,选派5人参加《条例》专题线上培训班(第2期),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系统学。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室(组)为单位,“每天一小时”逐章逐节学习《条例》,常态化交流学习心得和工作经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思考学。

  多角度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和“清风吴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载《条例》全文和相关解读、评论文章,引导全体干部准确把握制定《条例》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理解条文内涵、精髓、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协调市司法局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在全市上下形成支持监察工作、参与反腐败斗争的良好氛围。为全市500名市管处级干部发送《条例》单行本,各派驻(出)机构积极督促驻在部门、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条例》,带头自觉遵法、守牢底线,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全系统推进,提升干部素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多形式技能培训、结对帮带、一线锻炼、以案代训、协作办案等13项工作,通过青年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清风吴忠”讲堂评比等活动,加强监察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促进队伍执纪执法能力提升。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创新开展“六查六看六提升”强化作风建设活动,对照监察法和《条例》等法规,深入查纠干部在执行党纪国法、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方面存在的差距,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分层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措施1997条,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检视、剖析、反思,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深层次落实,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把《条例》各项要求落实到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处理处分的各方面各环节,督促干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开展案件质量与执纪执法工作“两督一评”,严格对照《条例》检视和规范办案行为,对五个县(市、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等工作进行评查,助推办案质效提升。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等27项内控制度,排查委机关各室、各派驻(出)机构在岗位职责、权力运行、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廉政风险点42个,实现风险评定、责任归属清单化,内控机制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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