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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 2022-01-04 14:08:19   浏览:121次  字号: [大] [中] [小]
       2014年10月至2021年2月,刘能在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中队长及白沙中队中队长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折合总价值为2.24万元,还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55.75万元。此外,刘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刘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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