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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精心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06 14:57:56   浏览:88次  字号: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吴忠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以“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三个意识”,不断加强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在“学”上用心,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确保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底线和生命线”意识,坚持把安全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做到入心入脑、知行合一。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有关安全工作讲话精神及时提交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和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部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抓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利用干部集中学习等时机,对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进行传达学习,举一反三,以警示教育促进思想认识提高;结合干部培训等时机,先后3次邀请10余名专家领导就相关安全工作开展辅导授课,不断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安全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在“口”上把关,强化底线意识。从严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制定《吴忠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常用文书格式及流程图》《吴忠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明确措施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规范措施办理程序和文书格式,采取内设室线上+纪检组线下同步审批办理,确保办理规范、全程留痕、监管到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事前重点对“三有两明确一审批”进行检查,查是否有“六必知”安全评估表、谈话提纲、安全预案,是否明确谈话人员和谈话场所,是否按职级经相关领导审批;事中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单人谈话、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谈话室以及采取违法手段谈话等情况,确保谈话安全。

  在“查”上严格,强化整改意识。采取领导牵头、部门联合的方式,围绕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审批程序、制度执行、请示报告、安全工作等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委机关各承办部门进行督查评查。通过督查,形成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反馈被督查单位(部门),要求举一反三,分析原因症结,限期全面整改。同时,紧盯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销账“回头看”,并随时进行抽查检查,通过开展全市案件质量评查,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和案件质量精品意识,不断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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