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纪委监委紧盯全县抗旱救灾工作,下沉一线跟进监督,筑牢监督防线,为全县抗旱救灾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早安排早部署,压实抗旱救灾责任。县纪委监委按照全县抗旱救灾工作推进会精神,对照《彭阳县2021年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实施方案》,明确“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抗旱灾、保产业、稳增收”监督目标,加强与县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协作联动,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同时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成立抗旱救灾督导检查组,督促各乡镇、部门切实担负起抗旱救灾责任。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抗旱救灾合力。聚焦粮食生产稳定、饲草安全、肉牛肉羊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重点领域,督促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牵头单位加强与乡镇的配合,通过推进以草补粮、以菜补粮、以肥调水、以畜补收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旱情影响。同时,加强对水利灌溉设施的检查,保障用水安全。督促水务局组织人员对座前池、座泵坑、座蓄水池、隧洞内、渠道、排洪渠进行清淤,清淤方量8319.24立方米。对供水设施进行抢修,投入机械1390台班,维修渠道1995米,抢修险工险段10余处,架设临时供水管道等通水设施8处;发放移动水泵20台,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抗旱自救。
强化执纪问责,严查违规问题。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切实落实抗旱救灾责任,全力以赴投入到当前抗旱救灾、稳产增收工作中,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针对个别水利项目运行不到位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同时,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等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肃查处在抗旱救灾物资使用中发生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违规发放等行为,对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全力保障抗旱救灾物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