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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送课下乡 精准发挥提级监督作用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8-17 09:43:03   浏览:83次  字号: [大] [中] [小]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开支款项,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一律按取得对方的原始发票、领条、领款花名册办理付款,没有原始凭证的,不予报账……这是咱们县上农经站出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里明确规定的。”近日,盐池县纪委监委在大水坑镇马坊村开展提级监督工作时开展“送课下乡”活动时的一幕。

  为更好地开展提级监督工作,精准发挥提级监督作用,盐池县纪委监委将近年来区、县对村级管理的相关制度编印成口袋书《村级管理相关制度汇编》,向各行政村(社区)进行发放并结合各村实际进行讲解。通过讲解,让村干部明白什么是提级监督,监督的是哪些方面,提级监督的意义是什么,在“三资”管理过程中村干部需要了解掌握哪些制度等,在讲解中还要求村监会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就如何当好一个政策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村上重大事项监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进行详细的讲解。

  村干部们纷纷表示,这次“送课下乡”活动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大家对职责范围,监督内容认识更加清晰,为更好地促进提级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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