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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评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28 14:07:11   浏览:134次  字号: [大] [中] [小]

  “你们协会是什么时间成立的,是否承担文旅厅委托的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有哪些,协会资金是如何使用的……”日前,作为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人前往黑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协会,通过现场查阅资料、谈话了解、账目查阅等形式,对2017年9月以来行业协会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央推动协会商会改革要求,黑龙江省列入脱钩计划的682家省属行业协会已全部完成脱钩工作。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通过摸底调研,梳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中从事公权的人员有5000多人。针对这一特殊领域的监管空白,今年4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该领域履行监督监察职能。

  行业协会财务管理混乱、公用资金被无偿占用、“一把手”缺少监督制约、钱权交易频发……近年来,随着放管服力度加大,行业协会职能不断扩大,少数行业协会由于监管不到位,乱收费、乱摊派、乱强制等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评审组织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10月中旬开始,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该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贪占挪用协会资产案件,推动该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治理,督促行业协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建章立制、规范健康发展。

  “对行业协会这一特殊领域进行监督监察,是一项新课题,我们以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充分发挥派的权威,紧盯该领域中的重点人、重点事,精准履行监督执纪执法职能。”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于振武说。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制度建设及落实、收费行为、资金及其他财产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展开,检查对象涵盖党的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中的中共党员、省属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评审组织中履行公职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分自查自纠、复核抽检、总结提升3个阶段推进,将持续至今年年底。

  是否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是否私设小金库为上级主管部门违规报销;是否有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违规兼职……专项监督检查中,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细化问题台账,要求各行业协会逐项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

  省直各部门机关纪委公开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

  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综合研判问题情况后,将进行专项复核抽检,责令存在问题的被检单位限期整改,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共收到问题线索25条,处理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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