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下发通知强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力行”为防汛救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当前防汛救灾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检察职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防汛救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知》指出,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护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动员、有序组织检察机关人力物力,积极协同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河南等受灾严重地区检察机关要把抢险救灾作为当前紧迫任务,继续组织广大检察人员投入到防汛救灾、维护稳定工作中去。其他地区检察机关也要未雨绸缪,根据当地汛情提前做好准备,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救灾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关心、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以“力行”战胜突发灾情带来的各种考验。要及时向本地党委报告防汛救灾、维护稳定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主动提出应对解决建议,当好法治参谋。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作为、担当尽责,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为防汛救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哄抢救灾物资、哄抬物价等各类涉汛涉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防汛救灾工作秩序。要以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为载体,集中力量办好涉汛涉灾刑事、民事、行政信访申诉案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首办环节。要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督促监管场所落实防汛工作措施,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防汛救灾、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主动担当、履职尽责,为广大检察人员做好示范和表率。